中新網蘭州7月12日電 (記者 閆雅琪)12日上午,天水市麥積區法院表示,11日在該法院開庭的審理甘肅發帖少年楊某不服被告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公安局治安行政處罰一案,庭審長達十個小時,案件己審理結束,該案將擇日宣判。
  11日,原告楊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被告張家川縣公安局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
  天水市麥積區法院表示,法庭進行了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做了最後陳述。法庭給予雙方充分行使訴訟權利的機會。
  10日,在天水市中院開庭的甘肅張家川發帖被拘少年楊某申請國家賠償一案,辯論焦點主要集中在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
  天水市麥積區法院稱,賠償請求人楊某申請賠償義務人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公安局違法刑事拘留國家賠償一案,質證過程中,因賠償請求人提出對有關文書進行筆跡鑒定申請,並要求對部分證據給予一定期限做質證準備,賠償委員會決定擇期繼續質證。
  楊某代理律師游飛翥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次起訴主要是要求法院判決撤銷公安局的行政拘留決定,還楊某一個清白,因為楊某的行為本身並不違法。
  2013年9月17日,張家川縣中學生楊某因在微博上質疑當地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被張家川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拘。9月22日,甘肅省公安廳發表聲明,撤銷楊輝刑事拘留,改為行政拘留7日。
  此前,“兩高”出台司法解釋,其中一條為“誹謗信息被轉發超過500次、瀏覽超5000次可判刑。”該案件因此被成為“中國500轉刑案第一案”,同時涉及未成年人,受到社會廣泛關註。(完)  (原標題:甘肅發帖少年再告張家川公安局 庭審長達十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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