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9日電 (記者 劉辰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18日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會議上指出,要逐步規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至此,國企改革中的關鍵一步棋——企業責任人薪酬制度改革正式拉開序幕。
  “多年來,國有企業在收入分配方面,尤其是在一些壟斷性行業,和其他行業相比,薪酬待遇較高,但效率不高,群眾意見比較大,改革呼聲高。”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部研究員王忠宏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
  有報道稱,目前央企高管的平均年薪基本接近同類規模企業的市場水平。
  在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看來,國有企業的特殊性在於其創造的國有資產應屬全民所有,而不是企業高層個人所有,並且企業負責人大多由國家任命,因此不應按照市場行情賺取高薪。
  針對當前國企薪酬制度存在的諸多問題,習近平用16個字概括了改革標準: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監督有效。
  對於中央今年首次公開提及國企薪酬問題,王忠宏認為,這是中央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國企薪酬改革的方向,“這16個字對規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非常有針對性”。
  對此,分析人士進一步認為,國企薪酬改革的關鍵和難點是建立真正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既要考慮企業所在行業性質對績效要求的差異,如自然壟斷行業、公益性企業和競爭性行業的標準就不一樣,也要統籌兼顧到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管理者與員工、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的薪酬待遇。既有經濟性、市場因素,也有社會性因素;既有企業短期發展因素,也應有長遠發展的因素,很複雜,應把國企薪酬改革與國有企業改革緊密結合起來。
  值得註意的是,習近平在會議上還明確指出,要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除了國家規定的履職待遇和符合財務制度規定標準的業務支出外,國有企業負責人沒有其他的“職務消費”,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並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
  記者從不少央企內部瞭解到,所謂的“職務消費”本應為企業負責人在履行公務職務所產生的支出,但現在,除公車、差旅等級,海外考察等相關費用被列入在內外,甚至一些企業還為管理層明碼標價,按行政級別劃定每年的報銷標準。
  “中央提出根除職務消費,與目前抓八項規定的落實情況息息相關。”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表示,過去僅控制職務消費上限的制度,不僅沒有起到約束,反而助長了國企高管的不正之風。他透露,此前落馬的某央企高管,每年的“職務消費”高達幾百萬元人民幣。
  汪玉凱認為,嚴肅對待企業責任人的“職務消費”是國企改革很好的切入口,也是改作風、反“四風”的有力抓手,中央此次高度重視,體現了從嚴治企的決心。
  據悉,在18日的會議上還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批實施。
  儘管改革制度的具體路徑未被披露,但依舊引發了業內的熱議。
  上述專家均表示,三中全會所提出的政企分開、選聘職業經理人等措施對落實當前國企薪酬改革、根除“職務消費”有明顯作用。
  李錦建議,未來國有企業的董事長應繼續由國家任命,企業總經理則改由市場選聘,薪酬參照市場標準。汪玉凱還補充稱,由市場選聘的國企總經理不能進入政府任職,市場選聘高管的薪酬需和企業業績掛鉤。
  “這次直接關係到了央企老總們的錢袋子,對改革有一錘定音之效。”李錦稱,國企改革正隨中國經濟一起進入新常態。(完)  (原標題:習近平16字定調國企薪酬改革 根除“職務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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